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

《反民主》


我在大學時,阿扁的軍購案爭議紛擾,於是政府對軍購案提出公投。政治學老師(我實在忘記他叫什麼名字,我只記得他在總統府工作,並說當紅衫軍在總統府外抗議時,他很無聊的在裡面守夜打電動)說,「我們用民主的方式解決問題是最好的方式,大家沒有意見吧?」用問號包裝的句號。
我舉手了:「我有意見。很多東西人民並沒有判斷好壞的能力,用民主作的決定是很有可能有問題的。」沒辦法,軍購案在吵什麼我實在是看不懂。
我完全忘了老師回了什麼,因為即使我舉手了,我依然在下面打電動。
 
我的回應,就是本書所提出的質問。
 
民主制度基本上有個假設:人民是理性的,且(只要有「且」應該就是第二個假設,不過因為這兩項加在一起才會成為完整選項)有足夠的資訊作判斷
但是人非理性,無法有足夠的資訊以及理解,再者,大多數人對於一些基本事實相當無知。
作者以此為切入點,提出實證來反駁對於民主制度的假設與想像。並說「我們現在認同/選擇民主制度,是因為相較之下現行制度下並沒有更好的制度。但是......」
但是,有可能有其他比民主更好的制度可以達成「實質正義」。
 
這四個字在我翻閱本書時突然出現在我心中。作者一再闡述的是,現行制度並不能幫助國家/政府/社會作出最有利於人民的選擇。再翻個幾頁,這四個字躍於紙上,作者真不掩飾他的意圖。
作為法律人,我們所熟悉,與實質正義相對的概念是「形式正義」。在形式正義的架構之下,結論可能相當荒謬,但是盡量排除人為操弄所造成的損害。於法庭上,法官在許多案件可以依個案作出形式正義與實質正義孰輕孰重的判斷;但作為政治制度,在沒有法官或所謂公正第三人介入的可能時,何種才是政治制度所要追求的目標?
 
這才是更基本的前提,作者有沒有迴避我無法判斷。但作者顯然認為,只要專注「正確」的決定才是最重要的。嗯......
 
作者在反對民主制度的論點我大多都認同,雖然我覺得作者太著重於「個人」的力量,而忽略個人「從下而上影響群體」(如社會運動)的力量。的確是完全的精英論;這也符合他的結論:「決策與選擇,亦即投票權應該交由對該項事物能夠判斷的人為之。」
咦我這段要寫的不是這個,我想說的是作者是滿臉機車的人,也就是俗稱的酸酸,跟我這種只會嘴炮的人氣味相投。葉浩的文說的好,「至今的著作多為檄文。」噢,葉浩的導讀寫的精彩,我只寫我想嘴的部份,要看正經一些的回應還是看他的全文吧:
https://whogovernstw.org/2018/08/08/haoyeh4/
 
最後,雖然可能不盡然,但我總覺得一些地方看不懂是翻譯問題,略舉如下,這段的內容是作者對於其他論者的引用:
「我們女性只要沒有投票權,就只能像是狗兒對月長嚎一樣,不斷訴願。」訴願?這兩個字除了法律用語之外,在其他場合有什麼其他的用法嗎?
 
我不知道其他人對於投票怎麼想。但對我,作為人民來說,我是選擇我覺得可以信任的人幫我作決定。他作的決定都是好的嗎?都是我認同的嗎?當然不是。但當我對於特定議題沒有什麼想法或處理的能力時,我會信任他嗎?我想我會。
我知道這很盲目,但對我來說,這才是民主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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